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退役军人事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为贯彻落实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今明两年职业技能培训3500万人次以上,高职院校扩招200万人,要使更多劳动者长技能、好就业”的要求,全面深化职业教育改革,进一步稳定高职扩招规模,确保稳定有序、高质量完成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在2019年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的基础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稳定高职扩招规模
高职扩招工作,是中央抓“六保”、促“六稳”,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教育特别是职业教育的重大发展机遇,也是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牢牢把握高职扩招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要根据教育部备案确定的招生计划,加强本地高等职业教育资源统筹。要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做好招生、培养、就业各个环节工作。要加大高职扩招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积极宣传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扩招、职业教育本科试点等有力政策,切实做好组织动员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任务目标。
二、系统总结经验做法,做好扩招各环节工作
各地要综合考虑生源情况、办学条件、经济支撑等因素,按照向优质高职院校倾斜,向区域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和就业率高的专业倾斜,向贫困地区特别是连片特困地区倾斜的原则,合理确定分学校招生计划,并指导学校做好分专业招生计划安排。在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群体单列计划的基础上,积极动员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等在岗群体报考。各地统筹做好本地疫情防控和高职扩招工作,确保广大考生、涉考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以往高职考试招生工作方案基础上,按照本地疫情防控总体部署以及招生计划执行情况,适时组织高职扩招专项考试的补报名和招录工作。继续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和选拔机制,为学生接受高职教育提供多种入学方式。做好三二分段制高职转入高等教育阶段招生考试工作。
三、加快补齐办学条件,做好分类教育管理工作
中央财政继续加大对高职院校扩招支持力度。各地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好生均拨款制度,同时规范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等政策,发挥行业企业作用,多渠道筹措资金保证基本办学条件。要加强对办学条件薄弱的公办高职院校的改造,结合实际需要,扩充高职院校教学用房面积及设施设备;加大政府购买高职教育服务力度。要加强高职院校教师队伍建设,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加快补齐教师缺口。各高职院校可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和企业在岗职工等群体单独编班,要深入贯彻落实2019年《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精神,科学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采取弹性学制和灵活多元教学模式的同时,严格保障集中教学学时,严把人才培养质量关,实现质量型扩招。
四、加强组织实施,形成工作合力
在国务院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积极主动作为,加强协同联动;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明工作纪律,狠抓工作落实。教育部负责牵头建立高职扩招集中调度机制,各地教育系统相关部门纳入集中调度范围,按要求定期向教育部报送招生数据。教育部负责定期组织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退役军人部等部门联合召开专项调度会,实现各地方单位的有效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