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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新洲高级职业中学2021年招生简章

2021-05-28 11:05

2021年新生招录简章

学校简介:

武汉市新洲高级职业中学创建于1958年,1988年开办职业教育。学校占地面积245亩,建筑面积73240㎡,校内实训基地6个,总面积14231㎡,校外实训基地11个,学校固定资产总值5935.87万元。

学校2010年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认证,是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中华职教社社员学校、全国27所中职学校教学诊改试点校、省农村职教学会理事学校、全区职教中心和社区教育总校。

学校坚持“走特色兴校之路,务科技兴农之实,育创业兴乡之人”,确定了“一年级重基础,二年级强技能,三年级优出口”的人才培养思路,实施“育人与育才并举、文化与技能并重、长训与短训并行、就业与升学并进”的教育举措,形成了“升学有望、出国有门、就业有术、创业有道”的办学品牌。学校“围绕市场办专业,产学结合促就业”,通过广泛的市场需求调研和专业建设论证,确定了“确保农学发展优势,制造服务两翼齐飞”的思路,及时调整专业设置,现开办有11个专业,覆盖一、二、三产业。目前拥有省级重点以上专业4个,其中果蔬专业为省级特色品牌专业,建工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机电、计算机、会计为省级重点专业,牧医为市级重点专业。牧医实训基地被确定为省重点建设基地。现代都市农业、现代建工、现代制造高水平实训实习基地均已建成。

【学校招生代码】

  1.  职业高中代码:489         3+2中高职分段教育代码: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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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目标】

一、职业高中:执行职业高中课程计划,使用职业高中统编教材,接受相应专业技能训练,颁发职业高中毕业证书和专业技能等级证书,参加技能高考、高职单招等高校招生考试。

二、“3+2”中高职分段教育:是指由中等职业学校与大专院校经省有关部门批准联合办学,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学制五年。学生前三年在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经转段考试合格后转入相应的高等院校继续学习两年,毕业后颁发大专毕业证书。

【招录政策】

一、招录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考生,我校才予招录:

1.武汉市2021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2.中考志愿第四批“中等职业学校”栏的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代码489);

3.中考成绩在我校录取最低控制线以上,网上档案调阅经我校审核通过,且办理了就读我校确认手续;

4.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二、招录原则:

1.“尊重志愿,尊重分数,尊重计划,择优录取”。

2.“阳光透明,规范公平;不登记信息,不收准考证”。

3.不招收往届生;不招收非武汉市考生;不招收中考成绩低于武汉市中职学校录取资格线的考生;不招收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考生。

4.我校不外借(挂)学籍。

所有不在我校就读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或作退录处理,不办理学籍!连续旷课超过15天的学生,将按规定作自动退学处理,注销学籍!

即“入学,不等于入籍;入籍,不等于保籍”!

【日程安排及任务】

一、全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4月8-12日)。

开展校园招生咨询活动,接受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咨询。

二、中考同上报名填报志愿(5月5-9日)。

我校招生人员进驻初中学校,面向全体考生宣讲学校招生政策。

志愿就读我校的考生,请在中考志愿第四批”中等职业学校“栏的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代码489)。

三、公布中考成绩(7月1日)。

考生登录“武汉招考网“查询中考分数,到就读初中学校领取《中考成绩单》。

四、校园开放,开展招生咨询活动(7月2-6日)。

开放校园、开放实验实习场馆,接受考生、家长咨询。其它时段校园实行封闭管理,网上接受考生、家长咨询!

1.广泛宣传介绍我校招录政策,充分展示学校面貌。

2.全面准确地了解考生就读意愿。

3.帮助、指导考生科学合理的选择就读学校和专业。

4.不登记信息,不收准考证,不承诺招录!

五、全市集中录取,考生查询录取结果(7月20日左右)。

市招办根据“志愿优先、高分优先”的原则,将考生的电子档案远程网上投发到相应学校,各校网上远程调阅、审核考生档案。

我校只预录取网上档案调阅经我校审核通过的考生!

六、考生入校办理就读确认和专业选择手续(7月30号左右)。

通知网上档案调阅经我校审核通过的考生入校办理就读确认和专业选择手续(报读“社会文化艺术“专业的考生面试),并领取《试读通知书》。

1.《试读通知书》仅用作为入校报到就读的凭证,不能作为正式录取和取得我校学籍的依据!

2.未到我校办理就读确认和专业选择手续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招录资格!

七、网上公布新生分专业、分班结果及新生入学要求(8月20--22日)。

八、就读状况和新生信息上传上报(9月1日-11月30日)。

做好新生就读状况的跟踪考勤工作、采集新生个人及家庭相关信息,并上传上报。

九、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换发正式《录取通知书》、办理学籍(11月底-12月初)。

市教育局将组织专班入驻各中等职业学校,对新生录取和学籍资格进行复核认定。

复核认定合格的学生,我校才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换发正式《录取通知书》、办理学籍。

复核认定不合格的学生,我校不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不予办理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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