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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5-25 15:31

一、学校名称:湖北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性质:公办
四、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学习形式:全日制
六、教育部学校代码:12051
七、学校基本情况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综合类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地处武汉城市圈,坐落于风光秀丽的鱼米之乡、中华孝文化名城┈孝感,交通便利,环境优美。
学校是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全国高职院校就业工作示范单位、湖北省文明单位、湖北省党建工作先进单位、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湖北省首批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湖北省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服务湖北经济社会发展先进高校等。
八、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
1.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部门公布为准。
2.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九、录取规则
1.招生对象为各生源省份符合国家2019年高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
2.认可2019年全国性加分政策和各生源省份加分政策,接受各生源省份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考生。
3.严格执行各生源省份确定的调档比例。若进档考生成绩相同,按照各生源省份排序规则排序。录取时若志愿生源不足,采取征集志愿方式进行录取。
4.进档考生的专业原则上按照考生志愿第一顺序专业安排。
5.各招生专业均无外语语种要求,非英语语种考生被录取到学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6.艺术类专业文、理、艺兼收,文化成绩计分方式以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部门规定为准,专业成绩为2019年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专业联考合格成绩。
7.各招生专业均不限定男女生录取比例。
8.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执行。
9.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根据有关要求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10.学生学习期满经考核合格颁发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教育部学信网可查询。
十、学生资助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资助政策,建立了完善的助学育人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人成才。
1.家庭经济困难且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至家庭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4.学校统筹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5.“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暂时没有办法筹措足额学费、住宿费的,可先通过“绿色通道”报到入学,入学后学校再根据核实后的困难情况给予相应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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