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法
- 汇票上未记载出票日期的,该汇票:2024-11-04
- 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不一致时,应:2024-11-04
- 持票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期限通知的,持票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因延期通知给其前手或者出票人造成损失的,由没有按照规定期限通知的汇票当事人,承担对该损失的:2024-11-04
- 票据的背书人在票据背面或粘单上作成背书文句并签章,但未记载背书日期的,视为在何时背书?2024-11-04
- 持票人对除出票人和承兑人外的票据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多长时间内行使?2024-11-04
- 票据的背书人背书时,应当在票据上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2024-11-04
- 在票据关系中,不可能出现的当事人是?2024-11-04
- 票据的背书人在票据背面记载“不得再次背书转让”字样的,被背书人:2024-11-04
- 票据的持票人对出票人的票据权利时效为:2024-11-04
- 票据的保证人在票据或者粘单上未记载保证日期的,:2024-11-04
- 票据的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2024-11-04
- 票据的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一定比例的赔偿金,该赔偿金为:2024-11-04
- 票据丧失时,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2024-11-04
- 票据的背书人在票据背面或粘单上作成背书文句并签章,但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即将票据交付他人的,该背书:2024-11-04
- 票据的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即将票据交付他人的,持票人在票据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与背书人记载具有:2024-11-04
- 票据的出票人签发与其预留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的,出票人签发的支票,其密码:2024-11-04
- 票据的付款人对见票即付或者到期的票据,故意压票、拖延支付的,应承担何种责任?2024-11-04
- 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应当清晰、明确,对于票据金额、出票日期和收款人名称:2024-11-04
- 甲签发一份汇票,记载乙为付款人,丙为收款人,汇票交付给丙。甲的行为后果是?2024-11-04
- 背书人将一张汇票分别背书转让给两个受让人,该背书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2024-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