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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北工程职业学院湖北高职单招和扩招招生章程

2020-10-27 11:22

按照《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2020年湖北省高职单招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教职成〔2020〕2号)要求,湖北工程职业学院决定组织实施2020年高职单招和扩招招生工作。为确保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好考试招生工作秩序,严格多样化人才选拔标准,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湖北工程职业学院2020年湖北高职单招和扩招招生工作。

第二条  湖北工程职业学院贯彻湖北高职单招和扩招招生工作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湖北工程职业学院湖北高职单招和扩招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湖北工程职业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4197

第五条  学校地址:湖北省黄石市下陆区广州路9号

邮政编码:435003

第六条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七条  招生层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

第八条  湖北工程职业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学校纪委书记和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职能部门和有招生专业的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学校单招和扩招工作,研究招生政策,确定招生专业和计划,拟定实施方案,决定单招和扩招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  湖北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办是组织和实施高职招生工作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湖北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湖北工程职业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高职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培养方式

第十一条  2020年学校设置高职单招和扩招招生专业5 个,总计划  490人,具体分专业计划等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总计划

高职单招计划

扩招A类计划

扩招B类计划

扩招C类计划

1

有色冶金技术

90

10

80

2

人工智能技术服务

90

20

70

3

跨境电子商务

80

20

60

4

古建筑工程技术

40

10

30

5

应用电子技术

190

20

70

80

20

学校根据报考人数,对分专业计划和不同学习形式计划在省教育厅批准的总计划内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  高职扩招招收学生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在校和弹性学制两种。全日制在校需完全脱产住读,学校提供宿舍,各项要求与普通全日制专科学生一致。弹性学制学生学校不提供宿舍,不办理户口迁移,总学时不低于国家规定的2500学时,其中集中在校学习不少于总学时的40%,最长学习时限不超过6年。高职单招学生和扩招A类考生均为全日制在校,扩招B类、C类考生学习形式由学生在报考时自主选择。

第四章           报名条件与方式

第十三条  报名条件、资格审核、报名安排及志愿填报等工作执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单招和扩招专项考试补报名工作的通知》(鄂高考〔2020〕25号)有关要求。

第十四条  11月6日,所有志愿填报我校并通过审核的考生到我校招办领取准考证。已经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学校招办审核备案。

第十五条   除已参加过今年普通高考(含技能高考、高职单招)体检未被录取的考生外,所有参加我校高职单招和扩招的考生均须在 11月 7日下午到黄石市五医院参加体检。

第五章          考试及录取方式

第十六条此次高职单招和扩招招生考试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测试”的模式,具体各专业考试方式具体见下表 。

高职单招考生和扩招A类考生:

专业名称

文化素质

考试测试内容

职业测试内容

有色冶金技术

语文、数学、英语

职业适应性测试(高中阶段毕业生)

人工智能技术服务

跨境电子商务

古建筑工程技术

应用电子技术

扩招B类、C类考生:

专业名称

职业测试内容

应用电子技术

心理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

第十七条高职单招考生和扩招A类考生,其考试计分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其中高中阶段毕业生为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其中文化素质满分 200 分(考试科目包括语文80分,数学80分,英语4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200分(内容包含心理测试100分,专业技能测试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200分(内容包含心理测试100分,职业倾向测试100分)。合计总分400分。对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中职毕业生,报考相关专业可申请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计满分。

第十八条扩招B类、C类考生,其考试计分综合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400分(内容包含心理测试100分,职业倾向测试300分);

第十九条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要求,扩招招生计划按照招生对象分为A、B、C类计划三个类别。A类计划只招收A类考生,B类计划只招收B类考生、C类计划只招收C类考生,不跨类招生。综合考虑招生计划、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成绩,按照考生类别分类确定录取标准,按考生志愿划定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分数相同的考生,有文化成绩的按照文化成绩排序;若文化成绩相同或无文化成绩,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或职业倾向测试成绩)排序。对各专业志愿投档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规则。

第二十条  11月12日前学校完成拟录取工作,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期7个自然日。公示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并办理录取手续。

第二十条  11月20日前学校完成拟录取工作,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期7个自然日。公示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并办理录取手续。

第六章  收费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我校收费标准如下表。

专业名称

学费标准

有色冶金技术

5000元/年

人工智能技术服务

5000元/年

跨境电子商务

5000元/年

古建筑工程技术

5000元/年

应用电子技术

5000元/年

注:1、住宿费、书本费等其它费用参照其它在校生收取。

2、弹性学制学生学费不论学习时限均按照入校时收费标准缴纳三年学费。

3、本次单招和扩招考试不收取考试费用。

第二十二条  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享受我省及国家相关资助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以后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大二以上年级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学生还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按国家有关政策申请学费减免资助,资助金额按我校实际收取学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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