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扩招招生简章
按照《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2020年湖北省高职单招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教职成〔2020〕2号)要求,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决定组织实施2020年高职扩招招生工作。为确保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好考试招生工作秩序,严格多样化人才选拔标准,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仅适用于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湖北高职扩招招生工作。
第二条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湖北高职扩招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湖北高职扩招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2977
第五条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大道1号
邮政编码:430205
第六条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七条招生层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
第八条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扩招工作的组织实施。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是组织和实施高职扩招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高职扩招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高职扩招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培养方式
第十条2020年学校设置高职扩招招生专业4个,总计划290人,具体分专业计划等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总计划 | 高职单招计划 | 扩招A类计划 | 扩招B类计划 | 扩招C类计划 |
1 | 测绘工程技术 | 50 | 0 | 10 | 20 | 20 |
2 | 电子商务 | 80 | 0 | 40 | 40 | 0 |
3 | 铁道工程技术 | 80 | 0 | 40 | 40 | 0 |
4 | 物流管理 | 80 | 0 | 40 | 40 | 0 |
学校可根据报考人数,对分专业计划和不同学习形式计划在省教育厅批准的总计划内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我校高职扩招招收A类、B类和C类考生,A类考生为符合我省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下同)应往届毕业生,含前期已经参加普通高考报名考试但未被录取的考生。B类考生为我省户籍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的退役军人。C类考生为我省户籍或非湖北户籍在鄂工作(需提供我省半年以上社保缴费记录或居住证)、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及以上的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基层农技人员、企业单位在岗职工群体。招收的各类考生学习形式都为全日制在校,需考生完全脱产住读,学校提供宿舍,各项要求与普通全日制专科学生一致。
第四章 报名条件与方式
第十二条报名条件、资格审核、报名安排及志愿填报等工作执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单招和扩招专项考试补报名工作的通知》(鄂高考〔2020〕25号)有关要求。
第十三条除已参加过今年普通高考(含技能高考、高职单招)体检未被录取的考生外,其他参加我校高职扩招的考生均须在考后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各地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将为辖区内招生院校协调好相关体检机构。体检标准、体检机构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相关政策执行,体检收费标准按体检医院所在地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医院直接收取。
第十四条11月6日8:30-16:00,所有志愿填报我校并通过审核的考生到学校领取准考证,查看考试安排和考试地点。已经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学校审核备案。
第五章 考试及录取方式
第十五条此次高职扩招招生考试A类考生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测试”的模式,B类、C类考生只采取“职业测试”模式,本次高职扩招考试不收取考试费用。各专业考试方式具体见下表 。
A类考生:
专业名称 | 文化素质 考试测试内容 | 职业测试内容 |
测绘工程技术 | 语文、数学、英语 | 心理测试+职业倾向测试 |
电子商务 | ||
铁道工程技术 | ||
物流管理 |
B类考生:
专业名称 | 文化素质 考试测试内容 | 职业测试内容 |
测绘工程技术 | 免考 | 心理测试+职业倾向测试 |
电子商务 | ||
铁道工程技术 | ||
物流管理 |
C类考生:
专业名称 | 文化素质 考试测试内容 | 职业测试内容 |
测绘工程技术 | 免考 | 心理测试+职业倾向测试 |
电子商务 | ||
铁道工程技术 | ||
物流管理 |
第十六条 A类考生考试计分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测试成绩,其中文化素质满分200分(考试科目包括语文80分,数学80分,英语40分);职业测试满分200分,其中心理测试100分,职业倾向测试100分。合计总分400分。另外,对于心理测试低于60分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第十七条B类、C类考生免予文化素质考试,其考试计分综合成绩=职业测试成绩×2;对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中职毕业生,其职业倾向测试成绩计满分,心理测试部分按照规定进行。
第十八条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要求,综合考虑招生计划、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成绩,按照考生类别分类确定录取标准,按考生志愿划定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生源充足时,按不同类型的考生群体录取率大致相当的要求划定录取标准,调整招生计划。对分数相同的考生,有文化成绩的按照文化成绩排序,若文化成绩相同,按职业测试成绩排序。对各专业志愿投档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规则。
第十九条11月17日前学校完成拟录取工作,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期7个自然日。公示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并办理录取手续。
第六章 收费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我校收费标准如下表。
专业名称 | 学费标准 |
测绘工程技术 | 5000元/生˙年 |
电子商务 | 5000元/生˙年 |
铁道工程技术 | 5000元/生˙年 |
物流管理 | 5000元/生˙年 |
注:住宿费、书本费等其它费用参照其它在校生收取。
第二十一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享受我省及国家相关资助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以后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大二以上年级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学生还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按国家有关政策申请学费减免资助,资助金额按我校实际收取学费标准5000元/生˙年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