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北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第二批)招生简章
按照湖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印发《2019年湖北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鄂教职成〔2019〕2号)要求,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 招生对象
招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要求,具有本省户籍或非湖北户籍在鄂工作(需提供我省半年社保缴费凭证或居住证),具有高中阶段学历(含普通高中、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或同等学历的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 。
二、高职扩招(第二批)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学习形式 | 学制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26 | 全日制在校 | 3年 |
物流管理 | 19 | 弹性学制 | 3-6年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18 | 弹性学制 | 3-6年 |
农业装备应用技术 | 19 | 弹性学制 | 3-6年 |
计算机信息管理 | 10 | 全日制在校 | 3年 |
酒店管理 | 38 | 全日制在校 | 3年 |
中西面点工艺 | 20 | 弹性学制 | 3-6年 |
建设工程管理 | 13 | 弹性学制 | 3-6年 |
合计 | 163 |
三、高职扩招(第二批)报考流程
2019年高职扩招采取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方式进行,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填报志愿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一)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到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10月21日一31日(8:30-17:00),本省户籍考生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尚未落户的湖北籍退役军人凭居民身份证、转业证(或复员证、退伍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按同等学历身份报名的考生,须提供本省或外省市(州)级或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等学历证明。所有考生都应对自己的报考行为负责,凡在报名时提供虚假证件、证明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二)资格审查通过后取得报名卡,考生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10月21日-31日,考生按照报名卡信息登录高职扩招专项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 gkbm.hbea.edu.cn),按照要求填写有关信息。正确勾选考生来源类别(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选择我校及专业志愿。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生到教育考试机构进行现场确认;
考生在报名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的规定时间内(11月4日前),凭居民身份证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流程:①身份证阅读器读取、识别、核准本人基本信息;②现场拍摄考生本人照片并与身份证照片进行人脸比对;③报名点打印考生两份《2019年湖北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报名登记表)》;④考生核对本人信息并签字确认。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一律不得修改。签字确认后的登记表报名点留存一份,考生留存一份。
(四)考生到填报志愿学校领取准考证、体检;
11月15日,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2019年湖北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报名登记表》到学校集中,领取体检表和准考证。早上空腹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考生体检,体检标准、体检机构、收费标准按照普通高考考生体检相关政策执行。体检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体检费用由医院直接收取。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
(五)参加考试。
11月16日,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到我校参加高职扩招(第二比)单招考试。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四、高职扩招(第二批)考试形式
本次考试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的模式,总分400分,考试计分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成绩+专业技能(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其中文化素质满分 200 分(考试科目包括语文100分,数学60分,英语40分),专业技能(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200分,其中专业测试(或职业倾向)50,面试150分。
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的群体,其考试计分综合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成绩×2;对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中职毕业生,其专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成绩计满分200分,考试计分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成绩+200。
五、高职扩招(第二批)录取规则
1.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要求,综合考虑招生计划、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成绩,按考生志愿划定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对于面试低于7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高职扩招(第二批)录取工作程序
在所有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中,按照专业志愿顺序,根据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由我校高职扩招工作专班提出拟入选考生名单,经学校高职扩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于2019年11月底前报省招办,审核通过后办理网上录取手续。
七、高职扩招(第二批)收费标准及学生待遇
该批录取新生入学时间为2020年春节后,在3-6年学习期限内均按照入校时普通专科生收费标准执行,代办代收费(书本杂费等)参照其它在校生收取。
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享受我省及国家相关资助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以后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大二以上年级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学生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退役士兵按相关政策申请学费减免资助,资助金额按我校实际收取学费5000元/生/年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高职扩招招生属于特殊招生类型,录取的学生不得转专业。
八、高职扩招(第二批)监督机制
1.执行高等学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信息、院校负责原则,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为确保录取过程规范、严格,录取结果公平、公正,实行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示、监督机制公开,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并接受省教育厅招生办公室的监督;以“公平公正、注重素质、择优录取”的录取原则,集体研究决定录取标准和录取结果;同时严格执行高校招生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办法,严肃查处各种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案件。
3.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个人真实信息,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高职扩招录取资格。
九、高职扩招(第二批)信息公示平台
我校高职扩招相关信息(招生信息、考试成绩、录取标准、录取结果等)均在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hbvtc.edu.cn)予以公示。此网站上公示的高职扩招拟录取考生名单将保留到2019年12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