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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扩招招生简章

2019-09-11 16:28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印发《2019年湖北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鄂教职成〔2019〕2号)要求,特制定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第一批)招生简章。

一、报考对象

1.本省户籍或非湖北户籍在鄂工作(需提供湖北省半年社保缴费凭证或居住证)、具有高中阶段学历(含普通高中、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下同)或同等学力的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以及未参加2019年高考报名的应往届高中阶段毕业生等均可报名。

2.已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含技能高考、高职单招等)报名但未被录取的考生。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校可根据报考人数,对分专业计划和不同学习形式计划在省教育厅批准的总计划内进行调整。

三、报名办法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填报志愿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未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于2019年8月31日前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审查报名资格,取得报名卡。

2.已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未被录取的考生,直接凭原高考报名号登录报名系统。

3.网上报名:2019年8月31日前考生按照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号或报名卡信息登录高职扩招专项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gkbm.hbea.edu.cn),填写有关信息,选择拟报考院校及专业,并确认及提交。

4.现场确认:完成网上报名后,考生于2019年9月6日前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在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进行现场确认。

5.体检:除已参加并通过今年普通高考(含技能高考、高职单招)体检未被录取的考生外,所有参加我校高职扩招的考生均须在2019年9月20日到湖北六七二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参加体检。体检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

四、报名及体检费用

补报名考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体检费。1.报名考试费:高职扩招属于普通高考高职单独招生类别,执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文件(鄂价费规〔2013〕215号),收费标准为60元/人,由各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收取。2.体检费:所有考生均需缴纳体检费,体检费由体检医院直接收取。

五、考试工作安排

1.准考证领取时间:2019年9月20日,考生本人凭二代居民身份证和《2019年湖北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报名登记表》到我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领取准考证。已经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荣誉证书的考生,于9月20日前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审核备案。

2.考试时间:2019年9月21日至22日。

3.具体考试场次及时间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六、学制及学费

1.学习形式:高职扩招招收学生学习形式采取全日制在校和弹性学制等模式,全日制在校需考生完全脱产住读,学校提供宿舍,各项要求与普通全日制专科学生一致。弹性学制考生学校不提供宿舍,上课时间根据实际由学校统筹安排,最终学习时限不超过6年。

2.学费:学费标准为5000元/年·生,住宿费、书本费等其它费用参照其它在校生收取。弹性学制学生学费不论学习时限均按照入校时收费标准缴纳三年学费。

七、招生考试及成绩计算办法

1.考试计分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其中文化素质满分 200 分(考试科目包括语文120分,数学8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200分。合计总分400分。

2.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的群体,其考试计分综合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2;对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中职毕业生,报考相关专业,其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计满分200分,考试计分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成绩+200。

3.对于获得由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或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或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的考生,可直接向学校提出申请,已经取得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荣誉证书的考生,于9月20日前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审核备案。经学校核实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成绩计满分,报省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八、招生录取规则

1.成绩公示:2019年9月30日前学校完成拟录取工作,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自然日。

2.录取办法: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要求,综合考虑招生计划、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成绩,按照考生类别分类确定录取标准,按考生志愿划定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所有参加我校高职扩招的考生体检均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

4.办理录取手续:2019年10月18号考生可凭高考报名号及身份证号通过“湖北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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