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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2019-12-07 10:26

一、单独招生考试的组织实施

   高职单招工作是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规范、科学严谨地实施好2020年高职单招工作,确保我校单独招生“公开、公平、公正”。

(一)单独招生的报考对象及条件

凡通过湖北省2020年高考报名取得技能高考或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的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我校2020年单独招生考试。

(二)单独招生专业与计划

1.单独招生专业:共4个,分别是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宝玉石鉴定与加工、工程地质勘查、国土资源调查与管理。

2.招生计划:共400个

(三)单独招生考试办法

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大纲、国家职业资格初级到中级标准,参照全省技能高考相关标准和要求,学校组织制定招生考试工作方案和考试大纲。在上报省教育厅批准、省专家委员会审核后,向社会公布考试大纲(样题)及考试工作方案。

考试总分700分,其中文化综合210分(考试内容分为语文120分、数学90分,考试合计时间为60分钟);技能考试为490分,考试内容分为应知(专业基础知识120分,考试时间60分钟)和应会(技能操作测试37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四)单独招生考试报名

参加2020年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凭技能高考或单独招生考试报名号登陆我校网站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16日~2020年1月26日,逾期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2.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3月7日;地 点:学校图文行政中心二楼招生办公室。

3.每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

(五)单独招生考试时间与地点

1.考试时间:2020年3月9日(星期六)。

(1)文化综合考试:上午9:00~10:00,考试时间为60分钟;(2)专业基础知识考试:上午11:00~12:00,考试时间为60分钟;(3)技能操作考试:下午14:00~17:00,每场考试90分钟。

2.考试地点: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1号教学楼、相关专业实训室)。

    二、录取规则及标准

(一)总体要求

    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录取原则

按照专业报考人数同比例分配各单招专业计划数;按参加单招考试考生的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技能操作、专业知识、数学、语文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四个专业录取学生人数之和不超过单招总计划数。

(三)免试录取规定

1.凡获得全省及以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或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的考生,可直接向我校提出录取申请,经学校核实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2.具有免试录取资格的考生应上交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审核。

    (四)根据省招办要求,对考生考试成绩、录取分数线、拟录取名单等信息进行公开和公示。

    (五)已经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湖北省组织的全国统一高考及录取。考生被我校正式录取后,享受与2020年全国统一高考录取新生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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